索引号 -GK-2020-0000 发布日期: 2020-11-20 11:28
来源 石泉县残疾人联合会
内容概述 2020年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普通高等院校当年录取残疾考生公示

2020年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普通高等院校当年录取残疾考生公示

2020年残疾人助学项目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0年残疾人助学项目

二、主管单位:石泉残疾人联合会

三、实施单位:石泉县教育体育科技局

四、实施期限:2020年度

五、实施对象:

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和已在校(含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优先考虑录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数据库”的残疾儿童少年。

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入学项目的对象为 2020 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录取并报到就读的贫困残疾大学新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

六、申报程序:

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委会提出申请,在校生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镇、村(社区)、学校对申请资助的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审查,初步拟定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报县教育体育科技局。

(二)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入学项目:1.2020 年被高校录取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县(区)残联提出申请。贫困残疾大学生需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信息与高考体检表信息一致,填写“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申请登记表”,并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残疾人证、高考体检表复印件。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父母中有一方需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填写“资助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申请登记表”,并附户口本、低保凭证、父母中残疾方残疾人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残疾人证必须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办理。2.县(区)残联对申请资助的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后和教育部门对接,比对申报对象信息,对筛查出已成功申报当年其他助学项目的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不予受理。3.对贫困残疾大学生的资助,遵循特殊教育学院或国家重点院校录取者、重度残疾者、建档立卡贫困户或低保户、领取救助金家庭优先的原则;对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的资助,遵循父母双残者、父母中残疾方为重度残疾者、国家重点院校录取者优先的原则。

七、执行文件:《安康市 2020 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残联发〔2020〕72 号文件。

如对本公示中享受残疾人助学项目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实名反馈石泉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15-6329054 

附件:1.石泉县2020年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资助推荐学生名单.xlsx公示.xlsx

2.石泉县普通高等院校当年录取残疾考生登记表.xlsx2020.xlsx



  石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