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2020〕59号)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3.24元,在2020年8月1日提标到每人每月达到生活补助标准为64.91元基础上,再次提标达到每人每月生活补助标准为68.15元。
石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