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矿企业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fbmjmj/2020-008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经贸发〔2020〕27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11-27 10:23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 11月3日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1月13日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关于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石防控指发〔2020〕2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矿企业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重点工矿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 11月3日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1月13日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关于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石防控指发〔2020〕2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境外第二波疫情处于持续暴增态势,国内部分地区出现零星散发或聚集性疫情,在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加速蔓延、进口冷链食品带疫风险高以及冬季进入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的形势下,我县面临的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不断增大。各重点工矿企业务必要进一步清醒认识疫情的复杂性、防控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必须更加高度警惕,树牢底线思维,保持工作定力,强化风险意识,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紧盯重点领域和区域,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零疫情”战果发生逆转,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双胜利”。

二、切实做好单位防控。各重点工矿企业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全面落实“七项核心要求”,即:

1.每日对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开展Ⅰ次以上的保洁和消杀;

2.每日上班对职工和进入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到位;

3.单位会议或聚集性活动一律全员全程佩戴口罩;

4.职工出入公共场所和上下班路途当中一律全程佩戴口罩;

5.职工外出一律严格报备并严禁到有疫情省份;

6.职工出现发热和咳嗽等症状时一律到定点医院就诊;

7.单位防控物资按1个月满负荷用量需求储备到位。

三、切实压紧防控责任。各重点工矿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大常态化防控工作力度,将疫情防控工作细化分解到人到岗位,将“七项核心要求”宣传到每位员工,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防控措施不留空白。

四、切实加强信息报送。近期企业员工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尽量减少与外来人员的往来;员工出石泉县,需提前向县经贸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和所在村(社区)报备,出行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务必安排专人于每日16:00前报送疫情有关重要信息,严防迟报、瞒报和漏报。(县经贸局联系人及电话:柯利琴,6321716;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联系人及电话:刘军成,13474206637 )

五、切实强化督办检查。近期县经贸局将联合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不定时赴各重点工矿企业检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限期进行整改,对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企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