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办发[2015] 34号)精神,实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林业生态护林岗位。按照《陕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现予以支付2020年11月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森林管护护林员劳务补助,金额共计39600元。
本次兑付的2020年11月份森林管护护林员198人劳务补助,兑付劳务补助总额39600元。
县级下达聘用森林管护护林员201人,实际兑付198名,饶峰镇2名正在选聘;喜河镇1名正在选聘。发放11月份劳务补助每月标准每人200元,(不含第四季度绩效劳务补助每月每人50元),共计兑付39600元。从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提取公共管护补助支出部分资金中予以支付。
附件:2020年第11月份森林管护护林员兑付劳务补助汇总表.xls
石泉县林业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