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日期: | 2020-11-05 16:22 |
来源 | 石泉县行政审批局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构建我县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按照省、市、县规范“中介服务”相关工作要求,收集我县中介机构名单,建立统一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 |
县级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构建我县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按照省、市、县规范“中介服务”相关工作要求,需收集我县中介机构名单,建立统一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介服务机构有关要求:
(一)中介服务机构定义
本通知所称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与政务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将奖励和其他行政职权)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联的提供有偿中介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
(二)所报送的中介服务机构须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地为我县或注册地不在我县但在我县开展涉及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中介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2、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各中介服务资质或资格;
3、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律主体;
4、在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资质范围
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2、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地质勘探、工程测绘机构;
3、房产、土地、安全、环保、节能、工程造价等评估机构;
4、工程监理机构;
5、法律、档案等服务机构;
6、信息、技术、工程等咨询机构;
7、工商登记、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出入境等代理机构;
8、会议展览服务机构;
9、其他依法成立的中介机构。
二、其他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对照附件1所涉及事项,填写《石泉县中介服务机构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于11月4日前通过公文平台报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 系 人:吕青松
联系电话:0915—6328360
附件:1:石泉县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0版).xlsx
石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