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中池镇2020年度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zcz/2020-004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中池政发〔2020〕66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11-24 11:24
内容概述 根据安康市审计全覆盖工作会议精神,为组织实施好中池镇2020年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合县审计局审计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财务收支管理活动,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查处违规违纪财务收支行为,现就开展2020年村(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中池镇2020年度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石泉县中池镇2020年度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7日

石泉县中池镇2020年度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根据安康市审计全覆盖工作会议精神,为组织实施好中池镇2020年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合县审计局审计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财务收支管理活动,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查处违规违纪财务收支行为,现就开展2020年村(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各项支农惠农资金不断投向农村,特别是移民搬迁、脱贫攻坚等工作的推进,村级财务涉及的资金数额越来越大,与集体利益、百姓个人利益越来越密切。通过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惠农政策执行和惠农资金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财政惠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惠农政策落实不打折扣。村(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既是加强财政资金、公共资金监督的需要,也是构建“全覆盖”审计网络的重要举措。通过审计,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规范财务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明确村(社区)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其任期内的业绩,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审计对象及时间范围

按照2021年换届选举工作要求,今年计划对全镇12个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审计发现重点问题可延伸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审计原则

按照“摸清底数,揭示问题,防范风险,促进建设”的总体思路,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的审计原则,对村级财务进行认真审核,每一笔资金都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员、项目和金额,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审计工作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检查村(社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底期间的村级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对村(社区)两主职干部任职期间,执行村级财务制度及相关财务纪律、村级资金使用建设成效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内容如下:

(一)财务管理情况

1、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收入主要包括审查资金收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核查村集体资金是否及时足额缴存专户;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是否有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和在其他金融机构另设账户存款情况发生;是否存在侵占、挪用、私分等违纪现象发生。

审计支出主要包括村基础设施建设、帮扶困难群众、村组干部补贴、办公用品费、电话费和书报杂志等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标准,有无挥霍浪费,支出单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重报或多报,开支是否合理等;村级工程建设是否按程序执行,开支票据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向群众公开公示等情况;审计借款的用途,财务手续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超期占用公款,干部私用的情况发生。

2、固定资产管理

各村(社区)要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核实登记,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将集体资产据为己有或造成固定资产流失的情况。审查各村(社区)资产台账的建立是否按照程序登记管理、手续是否齐全,审计村集体资产是否存在随意丢弃或变卖的情况。

3、涉农资金兑付

主要审查各项惠农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兑现到户,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惠民政策资金以及干部“吃拿卡要”等问题,尤其是扶贫相关资金。

(二)政策执行和廉政责任

重点核查在涉农政策执行,专项资金收支,集体资产发包、租赁或拍卖及村级项目工程实施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政策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

审计整改执行情况及村(社区)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相关事项。重点对群众有反映、有问题的村(社区)进行审计核查,根据审计实际情况可追溯到以前年度,直至将问题查清为止。

五、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玉刚(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解忠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何  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廖  艳(镇审计所所长)

郭桃桃(镇审计所审计员)

粟冬波(镇审计所审计员)

代庆雯(镇纪委干部)

各村(社区)驻村干部

具体工作由镇审计所负责,镇纪委办实施监督。

六、审计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纠整改阶段,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7日。各村(社区)成立审计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村(社区)居委、监委会主任任为成员。由各驻村干部督导各村对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整改,对收入还没及时解缴本村(社区)账户而产生的坐支行为,应及时将收入解缴本村(社区)账户,做到收支两条线。违规支出的资金及时追回,返还原渠道入账。

第二阶段,集中审计阶段,时间为2020年11月8日至2020年11月22日。由镇审计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财务进行逐一审查,审查村级收支往来账务票据,集体资金、存款、清查村非生产性开支,涉农资金、项目工程管理等。对检查出的涉及违纪违法突出的问题,向镇党委镇政府报送资料。

第三阶段,总结报告阶段,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30日。依据审计结果,向各村(社区)发送审计结论报告。村(社区)委会根据审计报告结果,召开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村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村级财务审计专题会议,将审计结果在会上通报,并在村上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相关村针对审计线索,进行举证说明,审计组再查实。

七、审计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提供的财务账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各村要按照规范操作,对于在清理中出现的不召开会议、不组织自查的情况,一经查实,责令其重新开展自查清理,并追究驻村干部和村主职干部的责任。

2、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要按照实施方案自查自纠附表的要求,以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牵头,组织专人自查自纠,要以严肃财经纪律的高度,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在此工作中不按要求、不按时间、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3、确保审计组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审计组在规定的时间内要依照实施方案要求提取审计资料并实施审计,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审计组的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按时上报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4、审计组成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审计组长要全面负责审计质量,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直接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计组在实施调查审计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要及时请示县审计局相关业务股室,并及时反馈审计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