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120 发布日期: 2020-01-10 15:07
来源 县政府办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驻石单位:

2020年春运自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为期40天。为确保全县春运工作安全、畅通、有序进行,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李标任组长,县发改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农管局、运管所、海事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公路段、气象局、火车站及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黄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充分保障运力

县交通局要指导各运输企业根据今年春运客流特点,认真研判客流形势,周密安排运力,优化运输组织,合理储备应急运力,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有序、畅通。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兼顾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确保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平稳有序。

三、守住安全底线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客货运输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坚决杜绝存在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交通运输营运业务。

(二)加强重点区域巡查。加大对车站、码头、渡口、货物集散地、物流仓库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查堵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

(三)加强营运交通工具检查。对所有参加春运的交通工具及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农村客运车辆船只、危险品运输车辆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四)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禁无合法从业证照及相关资质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船;督促企业全面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督促企业配足驾驶人员,并认真落实长途运输停车休息制度,坚决杜绝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

(五)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履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职责,严格落实车辆安检、驾驶员休息制度、危险品检查等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

(六)加强应急管理。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及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对县内道路、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及时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尽最大努力降低突发事件(事故)损失和影响。

四、明确工作职责

县交通局(运管所、海事局):负责加强春运期间督查检查、信息发布、运力协调、应急处置、客流统计等工作。协调运输单位加强与公路、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牵头协调春运期间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春运期间道路保畅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倒客甩客、证照不全、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物价部门加强运价监管工作。

县公安局:加强对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的治安防范,严厉打击非法倒卖车票等各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客运秩序。

县应急管理局: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完善春运期间安全保障方案;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安全监管,确保危化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安全。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运价政策宣传,监督运输企业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肃查处春运期间各类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春运票价稳定。

县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检验,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参加春运客运车辆、驾驶人符合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县消防大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车站、码头、物流集散地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及电气火灾隐患进行排查,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规定。

县公路段、农管局: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县境内国省干线、县乡村道的巡查和养护。加强除雪除冰设施及物资储备,增设危险路段标识标牌,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影响,确保公路畅通。

县气象局:做好春运期间气象服务工作,及时发布极端气象预警信息。

火车站:负责“三品”检查和安全例检工作,做好滞留旅客分流和疏导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抓好村道养护管理工作,协同执法部门对违法违章等现象的查处整治,确保出行安全。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春运工作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春运统计工作。春运结束后,要及时对春运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