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20-0000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11:47 |
来源 | 县政府办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对各单位2020年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三季度以来,绝大多数单位能主动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更加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加充实,政务新媒体作用发挥更加全面,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尤其是“石泉旅游”微信公众号结合县域旅游工作情况,坚持每日更新推广我县文旅资源和项目,全面展示了全域旅游发展工作;“石泉民声”微信公众号紧贴群众关切,及时处理并回应群众诉求,切实践行了为人民服务宗旨。
7-9月,县政府网站共开展问题排查整改6次,改正错敏字(词)、错误链接8处,整改电子邮箱及相关工作系统弱口令问题7个;发布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检查通报15期,整改问题7个,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1个。
7-9月,各镇各部门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931条,办理网上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在信用中国(陕西、安康)网报送信用信息2276条;办理市政务服务平台交办的12345热线工单314件、网络信息26件,全部按期办结回复,办结率100%。
7-9月,各镇各部门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新闻信息)566条。其中,省政府办公厅采用政务信息2条,市政府办采用政务信息9条,市政府网站采用新闻信息44条。
二、存在问题
虽然三季度全县政务公开总体情况较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主动公开的自觉性不强。部分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上存在“打折扣”现象,没有按照《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政公开办(2020)1号)要求公开相关内容,“零更新、不更新”现象仍然存在。如:审计局“信息公开”“竣工审计”“财务审计”,经贸局“工业经济”,市场监管局“普法专栏”,司法局“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分局“执法监管”等多个子栏目信息未常态化公开;文旅广电局负责的“文化旅游”栏目,招商服务中心、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的“营商环境”等栏目内容保障不足;各镇对公开的内容“避重就轻”,公开惠民政策及政策落实情况、民生领域便民服务信息少,且信息内容单一,存在“敷衍了事”现象;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信息更新不及时,原创信息少,如“石泉县自然资源局”等。
(二)政策性文件解读比例低。三季度以来,各单位仅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9条。文件起草单位普遍存在发布政策性文件不同步公开政策解读现象,尤其是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和以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没有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解读第一责任人”等规定,同步公开解读政策。
(三)网站(新媒体平台)基础建设仍有差距。县政府网站部分页面站点标签、内容标签未全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进行规范,相关要素填写不全面。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内容保障不足,部分事项办事指南要素不准确、表述含糊不清、缺少办理材料,部分事项申请材料为“无”,部分事项提供的表格下载与材料不一致。新媒体平台管理不规范情况依然存在,如“石泉财政”微信公众号未按规范要求注销账号。
(四)信息安全意识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发布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错字(词)、专有词组误用、转发信息未标注明确来源等情况时有发生;对外公布的电子邮箱有弱口令漏洞,密码易被破解,存在信息泄露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夯实责任,及时公开信息。省市县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核已经开始,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对照《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政公开办(2020)1号),逐项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做到重点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每日(周)更新、政策举措类信息每月更新、工作成效类信息定期更新。
(二)明确重点,落实工作任务。突出抓好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重点民生、“六稳”“六保”、防范重大风险、减税降费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类信息和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在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时要加强与群众沟通,注重调查研究,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及两办名义印发的“规划”“计划”“意见”“方案”“办法”等政策性文件,要在正式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以图解、视频等形式公布解读材料。
(三)加强沟通,充实公开内容。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办公电话、微信、QQ等工作交流媒介,加强与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沟通衔接,及时反馈在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政务公开工作联系服务群众的纽带作用。
(四)提高认识,确保信息安全。各单位要全面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敏感信息上网和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切实保护信息安全。各类政务工作平台及电子邮箱必须做到专人专用,账号密码设置必须包含三种以上不同类型字符,且不使用公共电脑登录相关账号。
(五)全面自查,全力迎接考核。各单位要全面对照《2020年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工作方案》(石政公开办(202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政公开办(2020)1号)要求,逐项梳理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查缺补漏,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按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