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281 发布日期: 2020-07-13 15:31
来源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训)告家长书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训)告家长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按照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至今。随着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向好,全县中小学校已全部复课,部分家长开始关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何时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在此,我们有几点“提醒”送给家长朋友:

一、关于恢复线下培训活动的要求

自5月25日开始,县教体科技局成立石泉县校外培训机构核验工作组,启动对全县自主申请复工复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核验,通过核验的机构方可恢复线下培训活动,未通过复工核验的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因此,在正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后,家长前往时,一定要看到在机构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张贴的县教体科技局核发的“石泉县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备案表”,方可前往咨询或带孩子参加培训。如发现有校外培训机构未进行复工复训核验,擅自开展收费、培训等活动的,可向县教体科技局和县市场监管局举报。

二、关于培训缴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机构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培训费,不可过早提前收取。”因此,提醒各位家长朋友,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缴费时务必要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和签订培训合同,不要因为机构提供打折、送课等优惠措施而超期超前交费。同时保留好合同文本和交费发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关于参加校外培训

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才观念,理性为孩子选择课后学习方式和内容。不要让孩子参与培训时间超过晚上8:30的培训班。不要参与如“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幼小衔接”等加重孩子学习负担的培训班。不要轻信校外培训机构做出的与升学、考试相挂钩的保证性承诺。

我们真诚的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从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为您的孩子选择合法合规且经过石泉县校外培训机构核验工作组评估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让我们携手共同为孩子营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祝孩子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

四、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县教体科技局:6321313  6312615  6321988  1449543401@qq.com  县市场监管局:6312315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