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0-11-12 16:51
来源 县教体科技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准予注销石泉县萌智早期教育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学许可证的决定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准予注销石泉县萌智早期教育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学许可证的决定

石泉县萌智早期教育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办理终止办学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55号)第六十条“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予以注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办学。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请你单位依法自行进行财务清算,妥善处理本公司债权、债务及资产等问题 。被注销单位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你单位应立即停止办学,并于2020年12月11日前将办学许可证(含正、副本)及印章上缴我局,及时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如继续违法办学,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依法注销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一览表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