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311 发布日期: 2020-11-19 11:26
来源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内容概述 医保电子凭证及两定机构终端设备部署项目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医保电子凭证及两定机构终端设备部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药店: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发展,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的品质和便利性,加快石泉县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现将《石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保电子凭证及两定机构终端设备部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电子凭证及两定机构终端设备部署项目实施方


按照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电子凭证及两定机构终端设备部署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按照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发展,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的品质和便利性,加快石泉县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

二、主要任务

(一)电子医保凭证系统建设。根据《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电子凭证及两定机构终端设备部署项目合同》要求,长安银行负责免费为医疗保障局完成医保电子凭证系统项目及两定机构无缝对接平台项目建设,并按时完成终端设备部署工作。

(二)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石泉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协调做好石泉县两定机构及时在长安银行石泉县支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并负责协调好医保经办机构将两定机构医保结算费用拨付至上述结算账户。

(三)系统测试及运行。系统首先在石泉县城药店及县城周边村镇卫生室上线测试,系统平稳运行后再进行全面推广工作,请县城药店及县城周边卫生室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运用与推广。为做好全省医保电子凭证试点工作,在系统全面上线后,全县所有两定机构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并对旧医保系统进行停用。

三、时间安排

本次医保电子凭证从2020年9月中旬开始,2021年一季度末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系统建设(9月15日---10月15日)。 长安银行按照市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建设相关要求,与西安医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完成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建设,并做好系统相关对接工作。长安银行负责采购对石泉县两定机构终端设备进行采购。

第二阶段,银行结算账户开立(10月15日---12月15日)。各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药店分批前往长安银行石泉县支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

第三阶段,系统试运行阶段(11月15日---12月15日)。系统对接完成后,系统开始进行测试工作。各测试单位在测试期间及时反馈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并填制反馈问题表。(附件1:石泉县两定机构测试问题反馈表)长安银行及西安医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时对测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

第四阶段,全面推广阶段(12月15日---2月28日)。长安银行完成全县所有两定机构机具布放及机具使用培训工作,确保系统于2020年2月底前成功正式上线。在系统上线前,县医保经办机构需将两定机构医保费结算费用全部拨付至两定机构在长安银行开立的对公结算账户,新电子医保凭证系统上线后将对老系统进行停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阶段(3月1日---3月31日)。各两定机构对终端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结果反馈至石泉县医疗保障局,长安银行对此次两定机构电子医保凭证工作进行总结并报石泉县医疗保障局。长安银行后期负责系统更新、机具维护及保修工作,新增两定机构填写石泉县两定机构机具申请表后(附件2:石泉县两定机构机具申请表)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及时将申请表交长安银行,长安银行负责及时为两定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及布放机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为全面做好电子医保凭证推广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做好电子医保凭证试点工作。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进行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好县医疗保障局及长安银行相关工作。各镇、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重要问题及时提请石泉县医保电子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解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筹。医保电子凭证推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各相关部门必须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好关键节点。扎实推进各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三)严格标准。坚持原则,按照标准程序,对两定机构做好“安一户、通一户、用一户”。对两定机构所遇到的问题做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电子医保系统平稳、高效运行。

附件1:石泉县两定机构测试问题反馈表.xls

附件2:石泉县两定机构机具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