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slj/2020-0099 | 公开日期: | 2020-11-16 10:20 |
来源 | 水利局 | ||
内容概述 | 按照安康市河长制办公室对县考核安排,县对镇河湖长制目标责任考核初定于11月25日至30日进行。 |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安康市河长制办公室对县考核安排,县对镇河湖长制目标责任考核初定于11月25日至3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按照按照河湖长制总体部署和年度工作重点,坚持常规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结合日常工作,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走访核查等方式进性。
三、考核重点
(一)基础工作40分
1、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落实河长湖长制工作情况,河长湖长会议召开情况,镇河长制湖长制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
2、镇党委、镇政府年度贯彻执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报告;
3、河长湖长牵头组织巡河督导、协调解决重大涉河湖问题情况;
4、镇级警长履职及协助部门联合执法情况;
5、河长公示牌维护管理情况;
6、镇村对护河员常态化管理、考核情况,严禁虚报顶岗冒岗和不认真履职的现象发生;
7、河长制“八进”等宣传培训情况;
8、河长办日常信息报送、完成上级督办整改情况;
9、镇对村级河长考核和激励问责情况。
(二)重点工作60分
10、“清四乱”问题整改、自查自纠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水利部、黄委、省河长办、市河长办暗访督办反馈问题台账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
11、涉河建设项目报审许可情况;
12、河湖风险隐患点排查整治情况;
13、涉河排污口整治监管情况;
14、农村河湖环境治理情况;
15、舆情信访问题核查处理情况。
(三)加分项10分
16、示范河湖及示范县镇创建工作情况;
17、河湖长制改革创新情况。
五、考核要求
1、请各镇及时梳理认真总结,于11月30日前将河湖长制考核指标自查表、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报告报送县河长制办公室。
2、各考核组要严格按照赋分标准逐项对照打分,重点核查抽查护河员公益性岗位管理考核和上岗情况。相关打分印证资料和特色亮点工作资料,考核打分表经考核组长签字后交县河长办。
六、考核组人员名单
第一考核组
组长:罗霄 成员:李泉 成豆
负责城关镇、饶峰镇、两河镇、曾溪镇、云雾山镇
第二考核组
组长:候小山 成员:寇建斌 朱文华
负责池河镇、中池镇、迎丰镇、后柳镇、喜河镇、熨斗镇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