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0-0099 公开日期: 2020-11-16 10:20
来源 水利局
内容概述 按照安康市河长制办公室对县考核安排,县对镇河湖长制目标责任考核初定于11月25日至30日进行。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河湖长制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安康市河长制办公室对县考核安排,县对镇河湖长制目标责任考核初定于11月25日至3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按照按照河湖长制总体部署和年度工作重点,坚持常规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结合日常工作,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走访核查等方式进性。

三、考核重点

(一)基础工作40分

1、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落实河长湖长制工作情况,河长湖长会议召开情况,镇河长制湖长制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

2、镇党委、镇政府年度贯彻执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报告;

3、河长湖长牵头组织巡河督导、协调解决重大涉河湖问题情况;

4、镇级警长履职及协助部门联合执法情况;

5、河长公示牌维护管理情况;

6、镇村对护河员常态化管理、考核情况,严禁虚报顶岗冒岗和不认真履职的现象发生;

7、河长制“八进”等宣传培训情况;

8、河长办日常信息报送、完成上级督办整改情况;

9、镇对村级河长考核和激励问责情况。

(二)重点工作60分

10、“清四乱”问题整改、自查自纠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水利部、黄委、省河长办、市河长办暗访督办反馈问题台账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

11、涉河建设项目报审许可情况;

12、河湖风险隐患点排查整治情况;

13、涉河排污口整治监管情况;

14、农村河湖环境治理情况;

15、舆情信访问题核查处理情况。

(三)加分项10分

16、示范河湖及示范县镇创建工作情况;

17、河湖长制改革创新情况。

五、考核要求

1、请各镇及时梳理认真总结,于11月30日前将河湖长制考核指标自查表、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报告报送县河长制办公室。

2、各考核组要严格按照赋分标准逐项对照打分,重点核查抽查护河员公益性岗位管理考核和上岗情况。相关打分印证资料和特色亮点工作资料,考核打分表经考核组长签字后交县河长办。

六、考核组人员名单

第一考核组

组长:罗霄   成员:李泉 成豆

负责城关镇、饶峰镇、两河镇、曾溪镇、云雾山镇

第二考核组

组长:候小山   成员:寇建斌 朱文华

负责池河镇、中池镇、迎丰镇、后柳镇、喜河镇、熨斗镇

附件: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xlsx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