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20-0000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16:42 |
来源 | 石泉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 ||
内容概述 | 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石人社发〔2020〕16号)规定,对石泉县池河镇、熨斗镇、饶峰镇报送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同意为徐友伍等5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现予以公示如下: |
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石人社发〔2020〕16号)规定,对石泉县池河镇、熨斗镇、饶峰镇报送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同意为徐友伍等5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现予以公示如下:
姓 名 |
性别 |
家庭住址 |
经营项目 |
补贴金额 |
徐友伍 |
男 |
池河镇明星村 |
石泉县徐友伍农业发展屋 |
5000 |
吴倩 |
女 |
池河镇西苑社区 |
石泉县纤竹园美容美体中心 |
5000 |
庞清自 |
男 |
熨斗镇先联村 |
石泉县庞清自压面厂 |
5000 |
冯玖乔 |
女 |
饶峰镇三岔河 |
石泉县冯乔焱生态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
5000 |
杨西兵 |
男 |
饶峰镇金星村 |
石泉县杨西兵养殖场 |
5000 |
公示期为10天,即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2日,凡对公示对象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社局政办股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915- 6321301。
石泉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