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0 发布日期: 2020-11-13 16:42
来源 石泉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内容概述 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石人社发〔2020〕16号)规定,对石泉县池河镇、熨斗镇、饶峰镇报送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同意为徐友伍等5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现予以公示如下:

石泉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关于石泉县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

(2020年度第5期)

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石人社发〔2020〕16号)规定,对石泉县池河镇、熨斗镇、饶峰镇报送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同意为徐友伍等5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现予以公示如下:

姓  名

性别

家庭住址

经营项目

补贴金额

徐友伍

池河镇明星村

石泉县徐友伍农业发展屋

5000

吴倩

池河镇西苑社区

石泉县纤竹园美容美体中心

5000

庞清自

熨斗镇先联村

石泉县庞清自压面厂

5000

冯玖乔

饶峰镇三岔河

石泉县冯乔焱生态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5000

杨西兵

饶峰镇金星村

石泉县杨西兵养殖场

5000

公示期为10天,即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2日,凡对公示对象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社局政办股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915- 6321301。                           

石泉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