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0-0285 | 公开日期: | 2020-11-01 12:39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自然资规〔2020〕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石泉县疫情常态化下加强项目建设土地要素保障实施意见》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1219228678@qq.com
书面送达地址:创投中心四楼政办股(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传真:0915-6318081
二、联系人及电话
吴跃 15909157138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或者书面送达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关于该《石泉县疫情常态化下加强项目建设土地要素保障实施意见》的宝贵意见。
附件:石泉县疫情常态化下加强项目建设土地要素保障实施意见.pdf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