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河镇、喜河镇、两河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局、审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
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由县发改局牵头,抽调发改、财政、扶贫、交通、水利等部门业务干部组成验收组,对全县脱贫攻坚部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竣工项目,采取实地查看、仪器测量、检测、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依据
(一)验收范围
2019年、2020年未验收的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
(二)验收依据
1.《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19〕444号);
2.《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19〕518号);
3.《关于下达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20〕48号);
4.《关于调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20〕49号);
5.《关于下达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20〕68号);
6.《关于下达2020年慈安便民桥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20〕251号);
7.《关于调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20〕253号);
8.《关于下达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20〕255号);
9.《关于下达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20〕423号);
10.《关于下达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20〕424号)。
二、验收结果
本次通过验收的基础设施项目45个,核算资金7977.50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项目1个,核算资金2273.79万元;道路硬化4条7.5公里,核算资金599.83万元;便民桥项目11个,核算资金3729.39万元;生命防护工程3条20.1公里,核算资金433.42万元;水毁工程项目26个,核算资金941.07万元。
(一)2019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项目验收结果
通过验收项目1个,核算资金2273.79万元。
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高标准农田项目1个,核算资金2273.79万元。
(二)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项目验收结果
通过验收项目44个,核算资金5703.71万元。其中:验收合格道路硬化4条7.5公里,核算资金599.83万元;便民桥项目11个,核算资金3729.39万元;生命防护工程3条20.1公里,核算资金433.42万元;水毁修复项目26个,核算资金941.07万元。
1.池河镇:验收合格道路便民桥3座,核算资金753.4万元;验收合格水毁修复工程7个,核算资金98万元。
2.喜河镇:验收合格便民桥1座,核算资金10.76万元;验收合格水毁修复工程11个,核算资金40.44万元;
3.两河镇:验收合格水毁修复工程5个,核算资金43.2万元。
4.交通局:验收合格道路硬化4条7.5公里,核算资金599.83万元;验收合格便民桥7座,核算资金2965.23万元;验收合格生命防护工程3条20.1公里,核算资金433.42万元;验收合格水毁修复工程3个,核算资金759.43万元。
以上验收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10天,请财政局按照会议审定结果迅速拨付项目资金,并由各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完成工程移交和确权登记,落实好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2020年第三批脱贫攻坚部分基础设施项目验收汇总表及明细表 .xlsx
石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