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石脱组办发〔2020〕4号),《关于申领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务工交通和生活补贴的通知》(石脱组办发〔2020〕25号),《关于申领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的通知》(石脱组办发〔2020〕 26号),《关于申领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务工交通和生活补贴的补充通知》(石脱组办发〔2020〕31号)要求,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第一批符合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务工交通和生活补贴、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71.08 万元拨付予县人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按照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及时将资金兑付到位。
公示期限:长期
监督电话:12317 09156311862
公示单位地址:石泉县向阳社区老生产资料公司院内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