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时间:2020-05-10 21:57作者:源自:

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石泉县2020年度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石脱组发〔2020〕8号)、县政府《石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复工复产和稳就业九条措施》(石政发〔2020〕4号)及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石财扶贫〔2020〕11号)文件精神,现将下达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公示如下:

一、资金规模

本次安排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75万元,资金主要支持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出台的十条措施的政策落实。

二、资金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陕西省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八条措施》(陕脱贫发〔2020〕3号)文件精神,对有利于尽快恢复生产、有利于疫情防控的项目,优先纳入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优先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进一步促进复工复产,下达本次中央专项扶贫资金。

应对疫情项目资金875万元,主要用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促进贫困户产业发展,促进稳定就业及激励市场主体带贫益贫。

三、资金管理要求

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石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石脱组办发〔 2020〕 4 号)文件要求,大力宣传相关政策,严格根据出台的“十条措施”,切实发挥资金作用,以促进贫困户产业就业、增加收入为目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因新冠疫情影响正常收入。

公示期限:长期

监督电话:12317   09156311862

公示单位地址:石泉县向阳社区老生产资料公司院内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