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日期: 2020-09-13 20:19
来源 县行政审批局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市、县关于中介服务工作相关要求,现将《石泉县县级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0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公布《石泉县中介服务事项 通用目录(2020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市、县关于中介服务工作相关要求,现将《石泉县县级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0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用目录》主要内容

根据《陕西省省市县三级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19年12月修订版)》编制《石泉县县级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0版)(以下简称《通用目录》,《通用目录》涉及县级12个部门43项县级中介服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 严格执行《通用目录》

《通用目录》作为我县中介服务管理的根本依据,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对此范围内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凡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或办理条件,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三、加强中介服务清单管理

县级中介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

附件:石泉县县级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0版)


石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