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日期: 2020-10-27 09:36
来源 石泉县行政审批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开展 “红顶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规范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健全审批服务中介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减轻企业群众负担,按照省、市、县规范清理“红顶中介”相关工作要求,依据《石泉县级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0版),对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红顶中介”现象进行自查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部门

教体科技局、经贸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司法局、统战部、卫健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12个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部门。

二、工作目标

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按照“摸清底数、集中整治、规范管理、加强培育”的原则,着力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事业单位“五分开”(即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职能分离、账务分帐、办公场所分开)、中介服务职能事业单位脱钩改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努力营造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有力、服务高效的审批服务中介市场。

三、自查清理内容

“红顶中介”主要是指审批部门所属、指定或机关工作人员兼职(任职)的、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清理内容涉及:

(一)是否存在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与部门未脱,或者明脱暗不脱的问题;

(二)是否存在靠掌握的行政审批前期资格选权、审计、鉴定、评估、参评逝拔、注册成公证等职权,与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做“地下交易”的问题;

(三)是否存在直接将本属于行政部门的职能转化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问题;

(四)是否存在以服务费、会费、协作费、查询费的名义“分红”或以高息集资、投资分红的形式与中介机构结成利益共同体的问题,及以高房租、超顿水电费等形式向中介机构索求“进贡”的问题;

(五)是否存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领取加班费、补贴、福利等问题;

(六)是否存在本单位在职或离退休人员在中介组织内兼职,领取工资待遇的问题;

(七)是否存在将减少的审批环节作为第三方事项,交给有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问题;

(八)是否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为申请人开展服务事项的问题;

(九)是否存在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的问题;

(十)是否存在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的问题;

(十一)是否存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十二)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的问题;

(十三)是否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项清理工作,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抓,全方位开展自查整改,真正查实查明中介服务领域存在的“红顶中介”现象,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注重实效。要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坚持原则、排除干扰、深入实际,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自查整改走过场和涉及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存在明显问题未发现、未勒令整改的,将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

(三)及时上报。各相关部门要将清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清理情况、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材料),此项清理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同时认真填报《石泉县开展“红顶中介”自查清理情况统计表》和《石泉县部门在职或离(退休)人员任职中介服务机构统计表》(见附件1、2),9月20日18:00前通过公文平台将加盖公章的结果报送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及部门实行零报告。


联系人:周小雨

电  话:0915—6328781

附件:1、石泉县开展“红顶中介”清理情况统计表

2、石泉县部门在职或离(退休)人员任职中介服务机构统计表



石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