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322 发布日期: 2020-09-29 15:27
来源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公示:石市监处【2020】45号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公示:石市监处【2020】45号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公示:石市监处【2020】4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处罚机关和日期

备注

 石市监处〔2020〕45号

陈X武无证生产经营菜籽油案

陈X武

陈X武

无证生产经营菜籽油

1、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0元。3、没收菜籽100斤、菜籽油60斤。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一条

自动履行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