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jj/2020-0077 | 公开日期: | 2020-09-29 15:32 |
来源 |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内容概述 | 近年来,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环境不断美化,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灯明、路畅、城靓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今年我县更是全力实施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不断优化了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数,目前杨柳路,环城路即将完工,为巩固创建成果,保护市政道路设施,请大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
近年来,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环境不断美化,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灯明、路畅、城靓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今年我县更是全力实施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不断优化了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数,目前杨柳路,环城路即将完工,为巩固创建成果,保护市政道路设施,请大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大货车、装载机、挖掘机、渣土车、挂车等大型车辆和设备碾压和占据人行通道;
二、严禁擅自硬化、铺装、挖掘人行道、在城市道路上搅拌灰浆和混凝土;
三、严禁向井盖随意排放及倾倒垃圾、堆物放料、乱搭乱建;
四、严禁破坏、盗取道路上各类窨井盖、雨水篦、景观灯、护栏、隔离桩等;
五、严禁破坏路灯及其配套设施、私接路灯照明用电、在路灯灯杆上乱贴乱画、乱挂户外广告、乱拉绳索晾衣挂物;
六、对擅自占用或者毁坏市政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地等公共设施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共设施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保护、爱护公共设施,共同做好维护公共设施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举报电话: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321642
石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6324986
石泉县市政园林管理所 6321390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