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0-0082 公开日期: 2020-09-25 09:12
来源 水利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夯实水利行业安全责任,确保水利系统安全稳定,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决定,开展“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检查时间

1、检查组人员

组长:周晓鹏  县水利局副局长

成员:余凡  周传水  谢航

2、检查时间

2020年9月29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一)在建水利工程。

1、在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重点检查2020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饮水工程,工程建设中存在企业在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专职安全员、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地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安全警示标示牌是否齐备。

2、在建水库移民工程。重点检查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中存在企业在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专职安全员、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地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安全警示标示牌是否齐备。

(二)水利基础设施

1、县城、集镇水厂。重点检查水厂是否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水厂供水水源地和农村集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度汛措施及专项应急供水方案,日常巡查监管护和值班值守机制,消毒药品管理储存机制,供水设施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切实确保供水安全。

2、农村小水电站。重点检查全县农村水电是否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验收就运行发电等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值班值守情况。

3、防洪工程管理。重点检查水库大坝、泵站、水闸、堤防、堰塘等已成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水库大坝未按期开展安全鉴定,三个责任人未落实;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

(三)河道采砂

1、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整治:采砂设备的安全运行不规范;采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及专项方案未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未落实;采砂影响河堤道路的安全隐患未排除。

(四)机关内务

1、机关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局属各单位用电安全,坚决杜绝长鸣灯,切实纠正下班不关闭电脑等用电陋习;对机关用电线路进行安全排查,严防用电不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严查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载超速、病车上路等违反安全驾驶的行为;加强干部日常安全知识宣传,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加强干部作风纪律的监督管理,防止干部中出现“黄赌毒”及其他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切实保障人身安全及干部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稳定,是各部门的重要政治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主动性,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全力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稳定。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取缔。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深入分析,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并及时把专项行动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及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最大限度地杜绝水利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报告机制、排查机制、联动机制和追责机制的长效机制。

石泉县水利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