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中池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中池镇2020年消费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zcz/2020-003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中池镇脱贫攻坚指挥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中池脱指发〔2020〕27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30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0-09-05 08:35
内容概述 《中池镇2020年消费扶贫实施方案》已经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池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中池镇2020年消费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驻村工作队、镇属各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中池镇2020年消费扶贫实施方案》已经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池镇脱贫攻坚指挥部(代章)

2020年8月30日


中池镇2020年消费扶贫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消费扶贫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促进扶贫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交易市场,助力贫困户稳定增收,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消费扶贫“7321”(七个渠道、三个包抓、两个确保、一个平台)的工作思路,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切实解决农产品销路问题,扩宽贫困户增收渠道,帮助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致富,促进扶贫产业良性发展,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二、工作内容

以“十百千”工程为支撑,以农产品订单销售为依托,做大做强我镇农业产业,组织动员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农业,就近参与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规模和质量。发挥政府统筹职能,引导农产品进入各类市场,发动一切社会力量购买消费贫困户生产的农产品。

(一)进电商平台。引导镇内电商主体线上销售,由各工作队组组织人员对贫困户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通过电商平台进行销售,扩大贫困户农产品销售规模。

(二)旅游带动促销。精心打造一批具有中池特色的农特产品品牌,进行推介宣传销售。在堰坪村、西沙河村、军民村设立特色农产品专柜,集中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

(三)进县外专业市场。由镇农综站负责对接农产品经纪人、经销商、农产品加工企业、高校,与我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供销合作关系,由村集体组织贫困户生产、销售农产品。

(四)进城镇地摊。一是参与各级组织的农产品展销会,积极争取展销摊位,向市场推介扶贫农产品,不断扩大消费扶贫的影响力;二是在本镇超市设立扶贫农产品销售专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扶贫献爱心平台。

(五)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鼓励引导镇机关、中心小学、卫生院、筷子铺电站、青石电站等机关企事业单位优先选用贫困户生产的农产品,直接与贫困户签订农产品采购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

(六)进宾馆酒店农家乐。动员引导各餐馆、农家乐业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优先购买扶贫产品。

(七)进党员干部家庭。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带头购买贫困村农产品,镇机关干部每年每人要保证购买300元以上的贫困户农产品。各驻村帮扶单位要动员干部“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的方式带头消费贫困户的农产品,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扩宽销售渠道。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任组长、镇脱指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科学谋划、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镇党政办要运用各类媒体,加大推介力度,提升我镇特色扶贫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质量管控。镇市场监管所、镇农综站要加强质量安全监测,鼓励收购主体和供货贫困户建立农产品追溯机制,提高产品质量。

(四)落实政策激励。对从事农产品加工的经营主体,达到“十百千”奖补标准的给予申报资金扶持,对订单带动贫困户增收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三有三稳三增”政策规定给予申报资金奖励。

(五)强化督促落实。消费扶贫成效将纳入各工作队年终考核,各工作队要加强工作汇报,请求帮扶单位与帮扶村建立销售机制,确保各村贫困户的农产品无积压、滞销;各帮扶干部要真心帮扶,协助贫困户提高商品率,确保农产品消得掉、能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