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0-3017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17:39 |
来源 | 县卫健局 | ||
内容概述 | 卫健系统节假日期间医疗卫生应急预案 |
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石应急字〔2020〕26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假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进一步做好假日期间医疗救援工作,特制定本预案,请单位遵照执行。
一、 应急组织成员
组 长:吕长安(石泉县卫生健康局总带班)
副组长:张守勇(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 勇(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传刚(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党办主任)
白 珊(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应急办主任)
陈 忠(石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罗振峰(石泉县医院集团党委书记)
陈平华(石泉县中医院集团党委书记)
王晓虹(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陈国庆(石泉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员: 节假日期间当班人员,以各单位给县委办、县政府办上报的值班人员名单为准。
应急办公室设在卫健局办公室,值班电话:6321274。
值班人员在电话铃响3声之内必须接通,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二、 应急组职责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日期间安全工作,在节前认真细致开展安全自查,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管理的薄弱点和重点环节,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安全责任制,杜绝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医疗安全管理,做好节假日期间人员、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安排,加强科室危重、术后病人的管理,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确保患者24小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如出现重大紧急情况,应1小时内书面报告卫健局。
3.节假日期间执行总值班、分管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处理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和突发事件。
4.各医疗卫生单位值班人员要保证假日通讯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如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5.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做好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确保人员、车辆、物品、设备到位。
三、处置流程:
1.对假日期间出现的医疗安全事件的处置原则: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2.如在诊疗过程中引起医疗纠纷,带班领导应随时报告卫健局值班人员事情的处理进展情况。能够解释处理的要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必要时联系医调委人员进行调解。
3. 医疗救治过程中患者及家属提出异议,并且情绪激动,有过激行为时,保卫科应及时到场进行阻止,以防止事态扩大。当事态严重,无法阻止的情况下,应及时汇报卫健局,请求公安部门协助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