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wjj/2020-0117 公开日期: 2020-09-17 16:14
来源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卫健系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石泉县卫健系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保障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医疗卫生应急救护处置工作快速、有序进行,切实履行卫生健康系统抗灾救灾医疗应急保障职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灾后无传染病疫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石泉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要求,制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医疗卫生应急救护领导小组。

组长:吕长安  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张守勇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  勇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传刚  卫生健康局专职党委委员

白  珊  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成  员: 罗振峰  石泉县医院党委书记

陈平华  石泉县中医院党委书记

陈国庆  石泉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陈  忠  石泉县疾控中心主任

王晓虹   石泉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基层卫生院院长

涂启慧   卫生健康局规划资金股股长

袁小倩   卫生健康局政办股股长 

曹  靖   卫生健康局宣传股股长

刘康伟   卫生健康局医政股股长

徐茂英   卫生健康局应急办干部

(二)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疾病预防控制组、卫生监督组。

1.医疗救治组

组长:张守勇

成员:各医疗机构负责人

2.疾病预防控制组

组长:陈忠

成员:疾控中心流调人员

3卫生监督组

组长:陈国庆

成员:卫生监督所执法大队人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刘传刚

成员:罗振峰   陈平华   陈国庆   陈  忠   王晓虹    涂启慧   袁小倩   

5.综合组

组长:张  勇

成员:刘康伟   曹  靖   徐茂英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1.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工作。

2.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卫生救护措施,负责灾区的现场医疗处置。

3.负责建立相关医护人员、应急物资、流调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卫生救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医疗救治组

组织实施灾区伤病员的现场急救和转运,指导灾民安置点的医疗服务。

(三)疾病预防控制组

负责灾区疫情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环境消毒,饮水消毒和食品卫生监测指导等工作。在群众中广泛开展抗灾卫生救护和健康教育,根据疫情发生发展趋势组织开展群众性预防活动,控制灾后疫情的发生。

(四)卫生监督组

负责监督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按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局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医疗卫生救护工作,对灾区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后勤保障组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卫生救护工作的药物、器械等物资的供应和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配卫生健康系统交通工具,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工作。负责对上资金和物资的争取。

(六)综合组

负责综合协调及其他事宜,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及对外宣传报道。做好本单位自身安全工作。

三、现场处置

(一)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类指导、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及时做好灾后医疗卫生救护工作。

(二)应急处置反应

卫生健康局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接到抗灾卫生应急救护命令或通知后,立即启动卫生救护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护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县抗灾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求安康市卫生健康委提供支援和指导。

(三)医疗救治

医疗救治组接到命令后要及时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灾区,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根据需要或抗灾指挥部要求,医疗救治组应在灾区设立临时医疗卫生站,负责灾区伤、病人员和救灾人员的医疗卫生保障。对危重伤、病员要及时转移到医疗条件好的场所进行救治,尽量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害。

(四)疾病预防控制

疾病预防控制组在接到命令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评价和疫情监测,采取环境消毒、饮水消毒、食品卫生消毒等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开展卫生防病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性灾后传染病防控活动,及时发现和控制、扑灭灾后疫情。

(五)卫生监督工作

灾害发生后,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要组织人员加强对灾区的食品、饮用水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执法和督查,保证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自己的职责,认真抓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措施的落实,一旦接到灾情报告,立即全力投入到抗灾防病工作中,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四、保障措施

(一)信息通畅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安排,在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要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保证指挥系统畅通,及时组织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二)纪律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抗灾卫生应急预案启动后,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须自动停止休假,积极准备参加救灾防病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召集医疗卫生救护人员集合待命,做好交通工具、药品、器械等方面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赶往灾区开展工作。

(三)队伍建设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保证地质灾害防治抗灾卫生救护应急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四)物资储备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和管理机制,储备一定的医疗卫生救护和疫情处理应急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应保障安全有效,使用后要及时补充。当有暴雨等极端天气预报时,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提前对车辆进行检修,加足油料待命。

(五)责任与奖惩

地质灾害防治抗灾医疗卫生救护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纳入年终考核。

卫生健康局对地质灾害防治抗灾医疗卫生救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