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公告

时间:2020-09-15 15:38作者:源自:县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县委决定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共组建2个巡察组,对各镇党委及所属重点村(社区)党组织,公安局、法院等15个重点行业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自9月15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

二、巡察重点

围绕深入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紧扣政治担当、破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治理、建章立制、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省市历次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等方面开展巡察。

三、巡察分组及举报方式

县委第一专项巡察组负责巡察城关镇、曾溪镇、喜河镇、后柳镇、熨斗镇及所属重点村(社区),检察院、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电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举报电话:0915-631026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举报电子邮箱:xwxcb006@126.com。

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负责巡察池河镇、中池镇、迎丰镇、两河镇、饶峰镇、云雾山镇及所属重点村(社区),公安局、法院、教体科技局、民政局、水利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举报电话:0915-631026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举报电子邮箱:xwxcb007@126.com。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实事求是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他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职责,涉及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予受理,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反映。同时,欢迎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