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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一男子出车祸遭遇索赔难 法律援助成功讨回赔偿款

时间:2020-09-10 11:06作者:郭健 廖金楷源自:司法局

近期,在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努力下,通过诉讼途径成功帮助一贫困户讨回交通事故赔偿款,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为周边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家住石泉某镇的村民王某是一名贫困户,2019年6月某日,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由自家向某集镇出发,准备上街购物,当行至某镇村民张某家门前路段时,与迎面开来的李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胡某倒地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急救。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中李某应该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

经过治疗,王某的命算是保住了,但经鉴定其伤残程度为十级,除先前花费的医疗费之外,后期治疗费约需11000元左右。同时评定误工160日、护理80日、营养50日。因为王某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只知道是李某撞伤了自己,但并不知道该如何向李某依法索赔,于是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够得到帮助。

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王某后并了解了情况,随后按照规定指派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其解决法律问题。接受指派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立即对王某案情进行了调查,并固定了相应的证据组成证据链,同时帮助王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经过查证,李某购买了交强险及商业责任险,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赔偿范围内对王某进行赔偿,不足部分按照责任比例分摊才对。根据这个思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帮助王某将某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告上了法庭。

在审理中,双方各自发表了自己的理由和意见,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某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王某各项损失,扣除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1万元,王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一场纠纷也就此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