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猪很快就卖完了,感谢司法局干部给我解决了卖肉难问题。”饶峰镇新场村贫困户何世平乐呵呵地说。
9月4日,在新场村何世平家看到,由于提前接洽了肉类需求,司法局驻村工作队的队员一大早就赶到他家里,帮助他宰杀生猪,并按照局机关提供的清单将现宰的猪肉分成若干份,送到集中地点等候的预定党员干部手中。
这一系列看似简单的流程,其实做了很多准备工作。为切实落实全县消费扶贫“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项要求,县司法局从9月3日对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了思想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同时建立了供需清单,与新场村蔬菜合作社签订了销售认购协议,采取预购或现购的方式,由局政办股和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户生产的农副产品进行统一收购,按量分配到相关党员干部手中,以此压茬推进“消费扶贫”相关要求的落实。
除此之外,县司法局还进一步深入引导贫困户按照应售尽售的思路,提供质量更优、品类更多、价格合理的农副产品,同时动员全系统党员干部不仅自己带头购买,同时发动身边的亲戚朋友进行购买,进一步增强购买力。
截至目前,县司法局48名党员干部共购买或预定包抓帮扶的新场村生产的土豆、辣椒、洋荷姜、各类干菜共计1500余斤,蜂蜜、土鸡、鸡蛋、核桃等土特产品300余斤,猪肉等生鲜肉类100余斤。同时还签订了8类农副产品长期供销合同,切实将消费扶贫措施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