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450 发布日期: 2020-09-02 15:03
来源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内容概述 今年8月14日至20日,水利部派核查组到我市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抽查检查。根据《安康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对水利部反馈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落实情况有关问题迅速核查整改的通知>》(安河长办)〔2020〕14号)文件提出的整改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对水利部反馈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落实情况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各镇级河长:

今年8月14日至20日,水利部派核查组到我市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抽查检查。根据《安康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对水利部反馈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落实情况有关问题迅速核查整改的通知>》(安河长办)〔2020〕14号)文件提出的整改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监管。一是严格落实镇级河长半月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河长巡河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巡河记录,将发现问题纳入河湖“清四乱”台账,做到件件“有台账、有处理过程、有处置结果”。二是强化河长巡河责任,避免代巡河、走形式等问题,要以问题为导向,严禁河长为了凑足巡河要求次数而巡河。三是避免避重就轻,河长要针对性巡河。对2018年以后发生的乱建、乱占等河道四乱问题要纳入重点巡河内容。

二、加强宣传,形成合力。及时维护、更新河长公示牌,持续开展河长制“八进”宣传活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多渠道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和河长履职情况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形成治水合力。

三、抓好河长制日常工作的同时,注重日常工作资料收集,完善“一河一档”,切实抓好河湖现场监管和规范资料档案整理,以备上级后续督查和检查抽查。

以上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9月10日前落实到位,水利部检查组后续还将进驻督查和抽查核查,请各镇级河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迅速整改,确保不出问题。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