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fj/2020-0020 公开日期: 2020-08-31 09:28
来源 石泉县司法局
内容概述

中共石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中共石泉县委全面 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0528日正式颁布,并将于20211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就“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全县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宣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20205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明确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学习宣传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实施,迅速在全县干部群众中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二、突出学习重点,准确把握学习宣传民法典的主要内容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学习宣传民法典要准确把握以下重要内容:

一是准确把握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期间计算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二是准确把握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物权保护方面的基本内容。

三是准确把握合同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四是准确把握一般规定,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五是准确把握婚姻家庭一般规定、结婚制度、家庭关系、离婚制度、收养关系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六是准确把握继承制度的一般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七是准确把握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各种具体侵权责任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八是准确把握民法典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的关系。

三、采取有效措施,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一)将民法典宣传纳入“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重要内容、“八五”普法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镇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实际,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水平。要履行好社会普法责任,使执法、司法、服务的过程,成为宣传民法典、弘扬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

(二)抓实“五个一”强化宣传实效

1.组建一支民法典宣讲团巡回宣讲。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政法各单位、重点执法单位要分别组建一支3人以上的民法典宣讲团,县司法局组建一支律师宣讲团,各镇要成立以驻镇各政法单位、行政执法部门人员为主的民法典宣讲团,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以案释法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开展巡回宣讲,把热点案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对各类人群的全覆盖,让全社会逐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

2.举办一场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省、市专家学者,给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一次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民法典的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

3.开展一次民法典赠书活动。采购一批民法典读本,面向政法各单位干部、科级领导干部、各学校校长和法治副校长、村(居)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企业管理人员、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一次赠书活动。为全县各镇综治中心和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小区警务中心、公共场所普法架和学校图书角配送一批民法典宣传彩页,方便干部群众和学生学习民法典。各镇各单位要为干部配备民法典读本,为他们学法用法提供基本保障。

4.举办一次法治电影巡演活动。在全县镇村开展一次法治电影巡演活动,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民事法治小故事、法治短片、民法典宣传片等在村(居)民中播放,配合开展民法典有奖知识问答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民法典。

5.开展一次民法典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在“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举办“学法典抢红包”有奖竞答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情。

(三)大力开展“民法典九进”宣传活动

大力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公共场所等“民法典九进”活动。

1.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一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二是把民法典学习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民法典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安排,作为“支部讲堂”的重要内容,作为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重要内容。三是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一次民事案件庭审。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选取与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参加庭审和网上观看视频两种形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2.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结合校园“开学第一课”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将民法典宣传教育融入法治课、主题班会、第二课堂等,通过书画展、手抄报、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3.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乡村、进社区。紧密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村(居)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作用,为所服务的村(社区)开展一次民法典宣讲活动,确保各村(社区)的村(居)民都能接受一次民法典宣传教育。

二是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要在司法、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充分运用案件旁听、民事典型案例宣讲等形式,不断提高民法典的社会影响力。三是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农民夜校、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民法典宣传教育,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

4.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企业。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联系服务企业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民法典宣讲会、民法典书籍发放等方式,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提升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

5.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进单位、进公共场所。在县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设中突出民法典内容,各企事业单位和银行、医院、景区、公园、车站、集贸市场等人群聚集区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橱窗、横幅标语等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基本实现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都有民法典宣传内容,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6.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进网络。认真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发送民法典宣传手机短信,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教育网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见实效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石泉、法治石泉的重要举措。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及时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丰富宣传形式,注重工作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突出本辖区和本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把民法典宣传与党员干部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自身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民法典走进普通百姓日常生活,走进千家万户。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委普法办将把此项工作纳入“七五”普法验收和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重点内容,加强督导考核,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并在法治建设考核中进行扣分。

 ()营造浓厚氛围。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充分运用相声、小品、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大力宣传,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宣传本单位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成效,及时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宣传信息、经验材料报送县委普法办。


中共石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