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1024 发布日期: 2020-10-27 09:21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在校门口设立交通安全防控设备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在校门口设立交通安全防控设备的建议及复函

第96号

领衔代表:曹修菊

内  容:

目前,县域内不少中小学校门临近国道,在学生上下学时,国道上快速行驶的车辆给学生带来了安全隐患。

建  议:

在临近国道的学校门口安装监控,设立人行道、减速带及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的醒目交通标识,并在校门口安装电子显示屏,时刻提醒过往车辆和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以此来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


类别:A

签发人:罗词山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96号建议的复函

石交函〔2020〕201号

曹修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校门口设立交通安全防控设备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经核实,全县中小幼学校门前已安装“前方学校、减速慢行”等交通标识标牌,部分学校门口按照“应设尽设”的原则,已设有减速带、震荡减速标线,各养管单位按要求养护管理,保证路面安全畅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行业监管考核力度,督促各养护单位认真履责,不断强化校园周边道路养护和管理措施。一是及时修复路面病害,定期疏通水沟、杂草,确保路容路貌干净整洁;二是强化路域环境整治,集中清理公路用地两侧堆积物,保证道路安全畅通;三是加强路政管理,一经发现堆物占道、污染路面等行为,立即制止处理;四是及时发布天气情况、路况信息,针对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及时做好应对工作,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紧急突发情况,确保师生出行安全畅通、无事故发生。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请及时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6321659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