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20-0000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08:21 |
来源 | 督查室 | ||
内容概述 | 实施G541国道喜河路段绿化亮化工程的建议及复函 |
第94号
领衔代表:刘远奎
内 容:
喜河镇地处石泉南端,距离县城35公里,G541国道穿境而过,通过近几年的发展,拥有雁山瀑布、民俗风情街、红色文化广场等多个优质资源,已发展成一个旅游小镇。但目前G541国道喜河路段绿化亮化程度均不足,不仅我县全域旅游的发展,也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建 议:
对G541国道喜河路段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一方面提升喜河的新形象,为发展旅游业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安装路灯也可以为沿线广大的群众、来往车辆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夜间行车安全。
签发人:罗词山
石交函〔2020〕199号
刘远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G541国道喜河路段绿化亮化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G541石泉段绿化亮化工程是由县政府统一规划,县林业局具体负责实施。由于该工程投资较大,受建设资金制约,政府将分年实施、逐步完善,2018年先对六号桥至后柳镇路段实施了绿化,2019年完成了后柳镇至大沟桥(喜熨路口)路段绿化,提升了通往中坝大峡谷、雁山瀑布景区沿线道路的服务品质。大沟桥至藕溪沟桥(G541终点)计划于2021年实施绿化亮化工程。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请及时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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