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wjj/2020-0097 | 公开日期: | 2020-08-19 08:24 |
来源 | 石泉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1 |
石卫公罚(2020)11号 |
石泉县发裁屋休闲服务店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保洁操作不规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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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XX |
2020年8月14日卫生监督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石泉县发裁屋休闲服务店违反公共用品用具有关规定,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梳子、剪刀、推子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操作不规范。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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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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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卫公罚(2020)12号 |
石泉县艺人组合美发店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操作不规范案 |
郑XX |
2020年8月14日卫生监督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石泉县石泉县艺人组合美发店违反公共用品用具有关规定,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推子、梳子、剪刀)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操作不规范。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