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jmj/2020-0064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电商办发〔2020〕5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7月12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0-07-13 15:48 |
内容概述 | 按照《商务部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商建字〔2016〕17号)和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预算的通知》(石财建(2019)8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水平,全面夯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结合石泉县电子商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
各镇人民政府、电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石泉县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泉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2日
石泉县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商务部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商建字〔2016〕17号)和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预算的通知》(石财建(2019)8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水平,全面夯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结合石泉县电子商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项目背景
经过市级推荐、省级评定、部级确定的工作程序,我县被确定为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019年3月通过了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现场检查,完成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估工作任务,2019年8月获得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5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促进农产品上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等。
为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建立完善的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相关政策组织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和推广,促进产销对接,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市场调研与产品开发。主要内容为:对全县适合电商销售的产品进行摸底调研,形成全县现有农特产品电商营销方案,开发至少3种适合电商销售的产品。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对待开发的农特产品,提供产品包装设计服务和产品宣传页设计服务。对待开发的农特产品,提供产品追溯服务。
(二)电商平台建设运营。主要内容为:在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上建设至少2个网络商铺,包含平台服务、商铺装修、商铺运营。对待上架产品提供筛选优化服务,累计上架产品不少于40个,对接产品供应企业不少于14家。依托平台开展农特产品营销策划活动,对接当地生产企业,征集优质农产品,集中进行线上线下展示和宣传。在平台上策划不少于3次线上营销活动,单次阅读量不少于2000人次。在线下策划不少于10次营销活动,带动全县农特产品电商销售额与上年同季度同比增长5%以上。在线下推出产品展销会,组织开业促销活动,组织专家论坛推荐活动,产品对接会等,全年举办活动不低于10次。
(三)高端营销孵化培训。主要内容为:通过免费培训、参观学习、专业指导等方式,引导生产型企业或个人开展网络销售,并为开展网络销售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开展50人次企业负责人培训,帮助至少10家以上传统企业或合作社开展网络销售,并使其网络销售量占总产品销售量的10%以上。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确保培训人员能够独立操作店铺,保证店铺年销售额。
(四)媒体营销和宣传推广。主要内容为:整合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多种媒介手段,集中开展石泉县电商产品的宣传活动,提升电商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电商形象。在安康市境外策划1次“石泉县农特产品线下展销宣传活动”,对接线下销售渠道。邀请各界媒体人士,对活动进行报道,全国性的媒体上进行报道不低于5篇,在专业媒体或地方性媒体上发布(包含网络媒体)不低于100次。参展产品不少于20种,参观人数不少于2000人。整合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报道石泉县网络产品,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及微电影投放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阅读量达到5万人次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6月-2020年8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及时确定第三方合作对象。
(二)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1年7月)。统筹项目规划和实施,整合提升现有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促进产销对接,提高电子商务在农村普及应用水平。项目建设完成后,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三)提升阶段(2021年7月-2021年8月)。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评估,针对反馈问题,认真整改提升,确保项目高质高效完成。
(四)验收阶段(2021年9月)。对项目进行整改提升后,认真准备各项验收资料,并申报商务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共同解决在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县电商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建设力度,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供基础支撑条件。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分工明确、考核严谨、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决策、高效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经贸局、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做好资金日常监管、建好台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建立项目定期汇报督查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做好资金与项目管理工作,保证示范项目的资金安全,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资金及招标采购工作的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项目实施单位必须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严禁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否则将取消项目实施单位资格并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四)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灵活运用本地宣传资源,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工作、适时通报工作进展等,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作法。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进行跟进宣传,号召社会各方积极参与,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