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石泉县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xzfgzbmxjtkjj/2020-006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17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0-08-17 09:59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招生机制,落实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不低于4:6的底线要求,根据《省教育厅 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陕职教办〔2020〕8号)《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函〔2020〕110号)《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职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函〔2020〕225号)《安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政教督办发〔2020〕21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县中职秋季招生工作,结合县域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石泉县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招生机制,落实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不低于4:6的底线要求,根据《省教育厅 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陕职教办〔2020〕8号)《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函〔2020〕110号)《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职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函〔2020〕225号)《安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政教督办发〔2020〕21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县中职秋季招生工作,结合县域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职教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动力,围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陕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合理部署,明确任务,扎实推进,确保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合理布局职教规模,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省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招生计划

为实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初中毕业生综合升学率均达到100%的目标,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不得低于4:6的要求,结合各初级中学实际,下达中职招生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职秋季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县教体科技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中学校长为成员的石泉县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中职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下达招生计划,指导、督查各项招生工作。各初中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初中学校校长是中职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不得低于4:6的要求,完成职教招生工作。职教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调动一切因素,总结经验,挖掘潜力积极开拓县域外招生市场,努力完成今年中职招生任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把中职招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各初中学校要切实摸清职业教育招生生源底数。详细掌握未升入普通高中初中毕业生总量和招生对象具体情况,确保每一个未升入普通高中的毕业生全部进入中职学校学习。二是各初中学校要结合本校的中职招生任务,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各初中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初三任课教师均要分配任务,形成校长重点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班主任亲自抓、课任教师和教职工协助抓的中职招生工作格局,确保完成招生任务。三是各初中校长要安排班主任,“一对一”动员适合的学生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县职教中心)。组织人员针对具体招生对象(普高线下生)进行职教政策和成才出路再宣传,走访每一个春招学生和每一位初升高线下的学生,积极动员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确保普高线下生一个不少的到职业学校就读。

县职教中心要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职业教育政策,要将职业高中录取通知书发放到普高录取线以下的每一个考生手中,同时,要做好学生进校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招得进、管得好、教得优。职教中心重点要做好春季普职融合学生保学控辍工作,要主动与初级中学加强联系,做到信息互通,要将每一个学生的详细情况、去向信息摸清楚,根据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动态,采取扎实有效的巩固工作,确保一个不流失。

(三)精心组织推进

各学校要配齐中职招生工作力量,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把握时间节点,推动中职招生工作落地见效。

(四)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中职招生各项纪律规定,自觉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严禁有偿招生,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利用经济手段招揽生源;初中学校及教职员工不得收受、索要招生单位任何名义的现金和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不得擅自发布;不得以虚假就业、对口升学承诺等形式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中职学校,严禁县域外中职学校未经县教体科技局批准到我县开展招生,初中学校要严明纪律,严格把关,杜绝一切非法招生人员进入校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跟踪核查,及时进行处理上报。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县教体科技局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生源单位和招生学校的领导和教职员工,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严于律己,遵纪守规,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师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招生,违规招生”行为。

(五)严格考核奖惩

依照《石泉县中小学“一流学校校长”评估考核细则》和《石 泉县中小学“一流教育质量”评估考核细则》,县教体科技局将把综合升学率和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学校和主要负责人的考核。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