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486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09:46 |
来源 | 石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拨付2020年3-6月物价补贴资金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转发《陕西省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0〕275号)文件精神,对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每月发放60元价格临时补贴。结合各镇上报的2020年3-6优抚对象数据核查情况,现将2020年3-6月共计4个月物价补贴资金予以发放。全县复员军人35人、退伍军人89人、三属8人、伤残军人86人、参战涉核85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768人,已死亡人员中可享受此期间内补贴8人(其中复员2人,退伍1人,两参1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4人),共计1079人,发放资金共计258180.00元。此款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至优抚对象个人账户,请各镇3个工作日内录入财政“一卡通”系统,便于我局及时发放资金。并请各镇以优抚对象户籍所在镇、村为单位进行长期公示,及时反馈公示信息。
附件1:2020年3-6月定期补助对象享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统计表.xlsx
石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