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石泉县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中线二期项目排洪设施附属消力池及海漫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 ||
索引号 | zfbmfgj/2020-0090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发改发〔2020〕362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8-13 11:44 |
内容概述 | 你公司报来的《石泉县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中线二期项目排洪设施附属消力池及海漫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石城开字〔2020〕6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
石泉县城乡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石泉县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中线二期项目排洪设施附属消力池及海漫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石城开字〔2020〕6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石泉县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中线二期项目, 经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19〕530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估算总投资13900万元。已经完成招标的工程有:景区大门、游客管理中心、广场、停车场、排洪设施、绿化及亮化等,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排洪设施新增加的消力池及海漫附属工程,消力池长35米、宽4~6米、深5.5米,钢筋混凝土结构;海漫长30米、宽6~12米,护底为宾格笼,墙身为混凝土挡墙,本工程概算投资150万元。
二、招标范围:石泉县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中线二期项目排洪设施附属消力池及海漫工程施工标段。
三、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16号令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同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招标。
四、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由招标人委托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代理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依从国家相关规定。
六、注意事项:
1.根据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本工程的招标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不得擅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外交易。
2.本项目工程招标工作结束后,请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特此批复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