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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一场别开生面的野生动物保护普法课

时间:2020-08-12 15:24作者:邓永兵源自:林业局

8月11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在饶峰镇牛羊河村委会公开审判被告人王某某、杨某某、龙某某三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方法猎捕猪獾、野猪等省级重点和“三有”陆生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非法狩猎罪依法进行判决和处罚,被告人当场表示认罪。

近年来,县林业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加强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打击整治高压态势。针对当前林区野猪危害农作物等群众关心的问题,成立了专业技术指导组,并采用电子感应炮、感应照明灯、喷洒驱除剂等方式综合防范野生动物侵袭,同时积极与农业部门协调联系,最大限度降低山区农户经济损失。

此次通过将非法狩猎案搬到林区公开审判,既有力震慑了犯罪,同时又给人民群众讲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野生动物保护普法课,提升了林区群众学法守法、爱护野生动物意识,营造了坚决抵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共同保护县域生态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