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0 发布日期: 2020-08-11 16:01
来源 石泉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内容概述 石泉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石泉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工作,各镇各部门要针对当前天气炎热,极易引发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等特点,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管控机制、落实防控责任、坚决防范化解儿童领域重大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

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儿童溺水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预防留守儿童溺水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尽职尽责、抓细抓实。要细化镇村(社区)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制,要督促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利用“大走访、大排查”活动,进一步夯实监护人监护责任,做到“一人不漏”,坚决杜绝留守儿童处于无人监护状态。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责,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预防留守儿童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隐患排查,细化防护措施

预防农村留守儿童溺水工作是一项阶段性、重点性任务,各镇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防溺水工作。各镇要结合本地情况,细化预防措施,重点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坑、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建档入库,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治、动态管理。针对事故多发地点,要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防护设施,要配备专兼职结合的监督管理员队伍,加强重点区域日常管理,及时做到对下水游玩的儿童予以制止,真正将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镇各单位要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QQ群、宣传单、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工作。各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要建立与留守儿童父母的联系机制,督促父母或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切实提高留守儿童自觉防范能力,严防溺水事件发生。要因地制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儿童防溺水工作之中,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不同类型,制订相应的帮扶与关爱措施,做到对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工作宣传到位,帮扶到位。

四、动态更新台账,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各镇要及时更新完善留守儿童工作台帐,进一步明确留守儿童监护责任人,切实做到人员底数清、监护情况明;凡是父母亲县外务工返家履行监护义务的,要及时把留守儿童个人信息从《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删除,对于父母双方或者父母一方县外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要及时督促各村(社区)落实监护责任,及时上报信息,更新全国信息系统。对于脱离监护单独生活居住、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情况的农村留守儿童,各镇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积极开展帮扶工作,确保所有农村留守儿童都要有人监护。同时,各镇要强化应急值守,遇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快速反应,稳妥处置。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农村留守儿童溺水死亡责任事故,实行倒查问责,严肃责任追究。


石泉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