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本想着我反映的问题县民政局已经给了答复意见,再继续反映也可能很难得到解决,没想到通过信访复查不仅彻底解决,而且速度还这么快。身在外地的我只能在电话里表达这份谢意……感谢你们!”2020年6月20日,石泉县信访局督查股接到刘某的言谢电话。
时间追溯到2020年4月24日。当时,刘某向县信访局急切反映,她信访的两个问题,责任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与事实不符,且未解决到位,她很不满意,且意欲向上一级反映。工作人员听出刘某的不满,耐心安抚其情绪,并引述《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引导其向石泉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鉴于刘某人在外地,工作人员将委托复查申请的具体程序及申请资料详细告知,并嘱咐她注意时限,抓紧办理。
随后,刘某的委托代理人带着申请书、委托书等申请资料来到了信访局督查股,办理了复查申请的相关手续。依据复查规定,刘某的复查申请予以受理,信访事项交由县医保局和财政局牵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司法局、信访局参与复查处理。
经过两个周、多部门的联合调查,刘某反映的问题事实得到进一步明晰。复查发现,由于原责任单位与刘某沟通不畅,办理过程中对刘某的诉求掌握不准确而产生了误解,导致处理意见答非所问,诉求并未得到解决,引发了刘某的不满。
随后,县信访局召集复查组成员单位就复查结果向刘某的委托代理人当面进行答复,撤销了原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书,并督办原责任单位一周内将复查意见落实到位。当工作人员现场电话通知了刘某,刘某表示非常满意,一件信访事项彻底化解。
石泉县信访局坚持把信访复查纳入信访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范畴,通过加大复查复核引导力度,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压实了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对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督查,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倒查责任;同时,严厉打击了无理缠访闹访或违法上访等行为,有效地规范了信访秩序。近年来,石泉县累计受理信访复查 61件,依法打击处理7人次,不仅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更有力地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为信访法治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