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谭小红将城关镇字第12438号房屋产权证遗 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小红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