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czj/2020-0188 公开日期: 2020-06-15 22:05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0年第五批脱贫攻坚财政整合项目资金的通知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五批脱贫攻坚财政整合项目资金的通知

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第五批脱贫攻坚财政整合项目资金的通知

 

后柳镇、两河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交通局:

为加快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项目建设步伐,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根据县发改局、扶贫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20〕255号)文件,现下达2020年第五批脱贫攻坚财政整合项目资金273.5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及农村安全饮水改建提升项目,资金年终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下达资金规模

本次资金按照项目投资计划总额547.16万元的50%一次性下达,拨付资金273.58万元。(其中产业路资金 24.58万元,桥梁工程 150万元,饮水工程99万元)。剩余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统一清算拨付到位。

二、资金使用要求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专账,专人管理、专账核算。按项目建立县镇村2020年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台账(省表),根据资金支付情况实时更新,并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三级两帐”系统。按照《石泉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及时做好公告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照《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快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统筹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

三、资金监督管理

后柳镇、两河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水利局为本次整合项目实施责任主体,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不断强化项目及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发挥最大效益。

四、资金绩效管理

按照“项目确定在哪一级,哪一级负责绩效;谁管项目,谁负责绩效”的原则,各项目建设单位要逐项目编制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项目完工后做好绩效目标自评自查,确保资金使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县财政部门将按照上级统一工作部署,通过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时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并将绩效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内容。

附件:石泉县2020年脱贫攻坚第五批财政整合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20年6月12日

抄送:脱指办、纪委监委、发改局、扶贫局、审计局,归档。

石泉县财政局政办室                              2020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