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县级各相关单位:
现将市脱贫办《转发省脱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脱贫办函〔2020〕4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确保将我县扶贫资产确权工作做细、做实。
(二)各行业部门要根据扶贫资产确权相关要求再次进行“回头看”,实行扶贫资产确权台账动态管理,结合日常督查检查工作,对扶贫资产确权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和更正,对于修正的内容要及时向县脱指办备案。
(三)扶贫资产确权工作要按照《关于做好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石脱组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实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由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落实本行业内扶贫资产确权工作,各镇及其他单位做好配合。
(四)县财政局要牵头对2016年以来已拨付的各类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核对,对扶贫资金形成的各类资产进行排查,确保各类扶贫资金形成资产全部登记入账、及时完成移交。
(五)各行业部门要逐步开展2020年扶贫资产确权工作,对已完工、已完成决算审计、已验收、扶贫资产权属明晰的项目,要及时进行资产确权及移交工作,纳入2020年扶贫资产台账进行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完工一个及时登记确权一个。
(六)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探索扶贫资产管护运营机制和模式,确保扶贫资产效益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