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0 发布日期: 2020-07-08 11:16
来源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内容概述 根据工作需要,县安委会决定成立16个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现将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县安委会决定成立16个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现将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县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发改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

成员由县政府办联系分管副县长的副主任,县地电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人组成。

专委会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电力设施以及运行等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县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卫健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由县政府办联系分管副县长的副主任,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委编办、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石泉分局分管负责人组成。

专委会负责全县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交通局局长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县总工会、团县委分管负责人组成。

专委会负责全县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县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消防救援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地电石泉分公司、中石油石泉销售分公司、中石化石泉分公司分管负责人组成。

专委会负责全县消防领域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县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兼<重复>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由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教体科技局、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分管负责人组成。

专委会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六)县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工业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经贸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由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税务局、烟草专卖局、地电分公司分管负责人组成。     

专委会负责全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县经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经贸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七)县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经贸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经贸局局长

成员由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税务局、烟草专卖局、地电分公司分管负责人组成。     

专委会负责全县商贸领域场所、成品油流通行业等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县经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经贸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八)县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卫健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卫健局局长

成员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分管负责人组成。

委员会负责全县医疗卫生等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县卫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县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由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扶贫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经贸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县森林公安局分管负责人组成。

专委会负责全县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渔业水产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由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经贸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游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人组成。

专委会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扶贫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地电分公司分管负责人和县城投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专委会负责全县房屋建设、交通、水利、通信、铁路、航空等领域建设工程,以及城镇燃气供应等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二)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由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县税务局、地电分公司分管负责人组成。

专委会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县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文旅广电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文旅广电局局长

成员由县发改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

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扶贫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人组成。

委员会负责全县文化经营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博场所和景区设施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广电局,县文旅广电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教体科技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教体科技局局长

成员由县教体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广电局、县住建局、安康市石泉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团县委分管负责人组成。

专委会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校区设备设施、校车、试验场所等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体科技局,县教体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五)县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民爆物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由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分管

负责人组成。

专委会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十六)县水上轨道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安康车务段石泉段负责人

成员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县文旅广电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石泉火车站分管负责人和县海事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专委会负责全县水上、铁路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二、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共同责任

一是组织本行业领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的各项重点任务;二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推出问题;三是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完善责任制和责任清单,结合本领域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四是针对本行业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容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场所、核心部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遏制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五是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协调,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行业领域管理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六是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工作;七是按照县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八是每月25日前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月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措施;九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立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按照“定责不定人”的原则,保持机构相对稳定,今后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发文。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