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印发《石泉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xjtkjj/2020-004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7-13 11:54
内容概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9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0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1号)《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69号),安康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教发〔2019〕23号)《关于印发〈安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教发〔2019〕24号)《关于印发〈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推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印发《石泉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9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0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1号)《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69号),安康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教发〔2019〕23号)《关于印发〈安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教发〔2019〕24号)《关于印发〈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推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考试办法

1.考生报名。全县初中学生必须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 试。在外省外市外县初中学校就读的石泉籍学生在县考试招生工作站进行资格审查后网上报名。在县内初中学校就读的外省 外市外县户籍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学校网上报名。

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同时建立电子考籍档案和纸质考籍档案,电子考籍档案由县考试招生工作站负责组建,纸质考籍档案由毕业学校负责管理。

2.计分科目。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初 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 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确定为全县高 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和 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等次,作为高 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艺术、体育专业课测试成绩可作为普 通高中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计分依据。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 历史、生物、地理科目实行闭卷笔试方式。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 笔试方式。“体育与健康”的体质健康测试实行现场考试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操作考试方式。 音乐、美术科目实行过程性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方式。

4.阅卷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统考科目的阅卷工作按 照网上阅卷模式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结束后,由县师训教研中心负责选派中学骨干教师及相关教研员参加省、市级阅卷培训和全体阅卷教师的二级培训,相关学科教研人员要参与阅卷、收集考试有关信息等工作,对考试各科试题质量和学生答卷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客观分析,形成诊断和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的报告,填好统计数据(各学科试卷信息、各学科试题信息)、各学科阅卷情况记录及分析总结报告、各学科试题质量分析评价报告、各学科成绩统计表,其他与考试或试题相关的材料,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加盖县局公章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和市教研室备案,按照市级统一时间向考生发布,不得提前或推后发布时间。

5.成绩呈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的成绩采用试 卷原始得分登记,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体育与健康 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以等 级方式呈现;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科目考试, 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等级呈现方式 为A(优秀)、B(良好)、C(合格)和D(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划分比例为A等级25%, B等级35%, C、D等级共40%,其中D等级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二、评价运用

1.规范评价。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维度,细化操作 要求,规范评定程序,突出重点内容,客观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 变化和个性特长。要注重考查、记录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和突出 表现,充分发挥其对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学校 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代表性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 材料,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2.强化运用。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公 平、规范、合理。县师训教研中心负责指导各学校全面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规范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招生管理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部署、市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的网络招生录取模式。落实国、省、市文件要求,不得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由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单位和股室分工负责,立足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系统,全面负责辖区高中阶段招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网上阅卷工作。

(一)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1.编制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县教体科技局根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整体要求,综合考虑初中毕业生数量、职普比招生要求和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办学水平、办学规模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辖区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经市教体局审定后下达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0人以内,为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和新课程改革做好准备。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按职普比不低于4:6比例下达各县区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020 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任务共 909人,具体到校计划为:石泉中学700 人(含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数50 人),其中面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计划为351人;江南中学 209人。按照省市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不招收省内其他市和市内其他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不招收借读生和择校生,上述任务数全部为计划内招生数。职业高中招生计划。2020 年我县职业中学招生计划任务 共 607 人,其中春季已完成普职教育融合学生 404 人,秋季还应完成招生任务 203 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 98.37%。

3.落实定向招生政策。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 划、定向计划。各县区应将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50%的招生 计划定向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定向招生指标仅限于具有学籍所在地户籍且初中阶段全程(三年)在被录取初中学校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4.规范艺体特长生招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由招生学校申 报招生计划,县教体科技局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师资力量,确定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高中学校当年统一招生计划, 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与普通高中学校同 步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下的学生。

(二)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招生录取依据。依据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划定本县普通高中录取分数控制线,并报市教体局备案。县教体科技局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市上下达的招生计划、明确的招生范围、统一的招生时间,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志愿信息,组织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市教体局统一部署,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县将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

2.招生录取程序。按照所有考生毕业学业成绩由高到低一次录满,不留空额。如遇分数线上有并列情况,可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结果,择优录取。无综合素质评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批录取:石泉中学按招生计划录取。第一步先按照《石泉中学艺术体育考生招生简章》规定,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人数;第二步,石泉中学面向全县录满计划数,要在满足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保优质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计划全部完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二批录取:江南中学录取。在石泉中学完成录取招生计划后,江南中学依据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生升学志愿、招录计划等条件因素确定分数线,然后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满计划数。

第三批录取:县职教中心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县职教中心将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全部录取为中职学生。

各校各批次录取的学生确定后,由县招办打印录取花名册一式三份,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县局印章,分送市教育局、县教体科技局教育股和各招生学校存档。

高中招生拟录取信息实行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前置审核制度,拟录取信息经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后,实行全市统一时间招生、同步录取,最终录取结果经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时间上传至安康市中招管理系统。未经审定备案的录取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不得提前报名,不得抢注学籍。

3.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专业课初录比例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最终录取按中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中考文化课成绩需达普通高

中录取控制线(以市县招办规定控制线为准)。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制定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并上报市教体局,由教育股牵头,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县师训教研中心、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审核后执行。招生学校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制定艺术体育专业课测试实施方案,经县教体科技局审定后,组织艺术体育专业课测试,并将考生艺术体育专业课测试成绩报县教体科技局审核,作为录取计分依据。学校应统筹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做好初中阶段优秀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优秀体育特长生:一是在初中阶段取得二级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二是在初中阶段,获得省运会前八名,或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青少年或中学生体育竞赛前三名,或市运会、市教体局举办的全市青少年或中学生体育竞赛第一名的运动员。

4.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考生志愿,依 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注册入学,确保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录取人数比例不低于4:6。

5.相关要求。为保证各高中学校有充分依据录取每一名高中新生,各初中学校必须按照县局《关于转发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泉县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石教体科发〔2020〕45号)要求,给每名有意愿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建立《高中新生录取档案袋》,并于7月20日前报县考试招生工作站。

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录取花名册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须经县招生办加盖印章。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全县招生秩序,严格执行凭本校《录取通知书》办理新生入学手续,不得接纳县内外校未录取的学生报名。对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取得学籍。

(三)规范招生录取政策

1.特殊群体子女考试招生。保障回户籍地县区报考的应届初 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考试和同条件录取的权利。本县户籍在县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回户籍地就 读高中,必须提供有效的考试成绩、当地录取分数线、户籍证明等,并持实际就读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办)和录取学 校盖章的入学通知书,按程序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 后,由县教体科技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并建立普通高中学籍。本县户籍在外省就读初中,中途转入户籍地初中就读和回户籍地报考的学生,需报名参加户籍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本县户籍在省内外市、市内外县就读初中,中途转入户籍地初中就读和回户籍县区报考的学生,应将已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由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分数和等级证明)转移至户籍县区考试管理机构,同时需报名参加其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学生由外省(市)、本省外市、市内外县转入户籍地就读的,应同时将学籍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转入户籍地就读学校。

2.严格清理和规范招生加分项目。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 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全部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结果中体 现。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英模子女高中招生 录取的加分分值按照教育部政策规定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 策外,其他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

3.落实学籍管理规定。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录取工作结束后,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和高中学校依照录取结果,对录取学生共同签发《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高中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经高中学校、县区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为正式录取的高一新生注册高中电子学籍。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为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注册普通高中电子学籍。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政策规定, 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一致,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四、职责分工

为确保全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公平有序开展,现就相关工作 职责明确如下:

教育股:负责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牵头协调组织各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编制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高一新生入学学籍管 理;负责落实职教招生政策,全面完成职普比和职教招生任务;负责利用全国中职学籍管理系统加强中职学生学籍管理。

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全县初中学生体育与健康学 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指导学校制定体育特长生专业课测试办法, 及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县考试招生工作站:负责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统考科目的考生报名、考务管理、考试组织、网上阅卷和志愿填报工作; 负责做好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做好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做好考风考纪、考试安全以及考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笔试统考科目网上阅卷工作的组织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成绩校验、审核、上报和发布工作,确保阅卷标准公正客观。

县师训教研中心:负责阅卷人员培训和阅卷工作;配合做好县区阅卷工作现场监督指导,指导落实阅卷标准;组织开展阅卷质量监测和学科成绩分析;负责制定音乐、美术科目考试标准;负责制定艺术特长生专业课测试办法;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县电教中心:负责制定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开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

信息化股:负责信息技术考试的有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教体科技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教育股、考试招生工作站、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县电教中心党委委员,局教育股、信息化股负责人,县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县师训教研中心、县电教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高中阶段招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网上阅卷工作。

2.提升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建设。严格落实题卷运送、评卷总分、建库录取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考试招生安全。要加大考试招生软硬件条件建设的投入,落实相关经费和资金保障,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及网上阅卷工作顺利开展。

各初中学校在9月10日前须将初中毕业生在县内外高中段(含中职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入学情况报县教体科技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备案。各招生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新生报到注册后15日内须将新生名册报县教体科技局教育股备案。凡外出就读高中学生提取学籍,须经教体科技局审核后方可办理,未经审核同意,学校不得擅自办理异动学生学籍相关手续。

3.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突出重点环节监督,加强对网上评卷、成绩校验、招生录取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个严禁”纪律 要求,规范辖区各高中学校招生行为。县教体科技局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加强监察督查,对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违规违纪情节严肃追究相应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责任。

4.做好宣传引导。做好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积极维护公平、安全、科学、规范的招生工作秩序。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媒介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积极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关要求,争取广泛理解和支持,为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 境和舆论氛围。

六、试行时间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如国、省、市有新的政策规定,严格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6321988  6312615  6323571

举报电话:6321313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