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618 发布日期: 2020-06-21 15:07
来源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内容概述 按照安康市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转发的《陕西省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0〕275号)文件精神,经审定,我县2020年3-6月共有46户50人符合孤儿价格临时补贴条件,共计发放补贴资金12000元。请各镇及时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系统完成兑付,同时加强孤儿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0年3-6月孤儿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安康市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转发的《陕西省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0〕275号)文件精神,经审定,我县2020年3-6月共有46户50人符合孤儿价格临时补贴条件,共计发放补贴资金12000元。请各镇及时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系统完成兑付,同时加强孤儿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


附:1、石泉县2020年3-6月孤儿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汇总表.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