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0年3-6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mzj/2020-0040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民发〔2020〕106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1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6-23 22:09 |
内容概述 | 按照安康市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转发的《陕西省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0〕275号)文件精神,经审定,我县2020年3-6月共有47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条件,共计发放补贴资金10680元。请各镇及时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系统完成兑付,同时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 |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安康市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转发的《陕西省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0〕275号)文件精神,经审定,我县2020年3-6月共有47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条件,共计发放补贴资金10680元。请各镇及时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系统完成兑付,同时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
附:石泉县2020年3-6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