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0-0053 公开日期: 2020-07-09 08:57
来源 水利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 落实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中、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杜绝宽、松、软问题,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即:地方人民政府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水行政等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饮水安全。现就“三个责任”落实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重点。

1.镇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镇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情况。是否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农村饮水安全管理镇级专管机构和村级运行管理单位,镇级分管领导、镇、村两级运行管护责任人和具体管护人员是否落实,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任务是否落实。二是镇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情况。运行管理办法中是否结合本镇所辖村饮水工程运行实际情况,对各供水单位日常运行、水质检测、水费计收、维修养护等方面的工作内容予以落实,各村运行管理机构及相应的具体责任和任务是否明确;是否统筹本镇卫健、环境、国土、财政、基础设施等所有涉及饮水安全相关职能职责,是否明确水质监管、水源保护、水费收缴管理与使用、养护基金筹集、饮水工程建设用地相关职责任务;管理办法中是否存漏项,覆盖不全面的问题。三是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情况。是否安排部署水费定价及水费收缴工作,是否采取 “一事一议”方式由镇级水管机构、村级供水单位、用水户代表共同协商定价,落实村级供水水价,收缴水费。是否对不适宜收取水费的部分分散式饮水和微小型供水工程,逐个研究确定管护经费保障措施。四是饮水安全达标政策和用水户明白卡落实情况。是否统筹安排农村用水户明白卡发放工作和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达标政策宣传工作。是否围绕农村饮水达标四项指标:水质、水量、取水时间、供水保障率等指标常识,印制政策宣传单或通过微信等信息渠道向农村用水户进行宣传;五是落实水费收缴方面工作部署情况,是否对入户水表安装进行安排部署,是否要求各村建立水费收缴台账、计量收费花名册和无计量收费花名册,未收取水费是否建立清单名册,是否建立镇级水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是否建立财务监督机制对镇级水厂、村级饮水工程水费收缴进行监管;六是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印证资料是否齐全。镇级落实饮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经费落实相关的会议记录是否齐全,记录内容是否详实,是否以镇人民政府文件明确管理机构、出台管理办法和水费收缴方案等长效管理机制,并落实镇级、村级管水机构的责任。

2、村级运行管理单位责任落实情况。一是村级运行管理机构责任建立过程资料是否齐全。管护人员、职责任务、管护经费及管护人员工资标准相关工作的会议记录是否齐全,记录内容是否详实,整理是否规范。二是村级供水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情况。是否以镇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为指南,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对全村所有饮水工程逐一明确管护人员和具体职责任务;是否对日常运行、水质检测、水费计收、维修养护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及责任人逐项予以落实;是否将水费收缴及管护经费筹措及使用范围进行明确;是否存在管护办法制定内容不全面、不具体的其他问题。三是水费收缴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在镇级管护机构的指导下,研究制定适宜本村情况的水价和水费收缴方式。是否对不适宜收取水费的分散式和微小型供水工程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管护经费保障措施;是否建立水费收缴台账、计量收费花名册、无计量收费花名册、未收取水费清单名册,是否建立水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是否对饮水工程水费收缴进行监管;是否建立水费收缴台账、是否存在缴纳水费无票证和签章不全、缴费人与用水户名不一致等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四是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走访部分用水户了解是否存在管护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常态化开展供水设施的巡查、维护工作,饮水消毒、水源、集水井、蓄水池、管网巡查维护是否根据水量、雨情、旱情等动态变化,做到药品随时投放、设施随时维护、随时清理。是否管道裸漏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五是资料档案建立完善情况。各类巡检记录是否分类装订成册,记载内容是否规范、精准,是否做到与工程管护台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饮水消毒药品投放及记录是否做到定时、定点按标准用量投放,记录是否做投放时间、人员签名与确定的管护人员相吻合;供水设施日常清洗、水源巡查记录是否根据随时清理、随时记录要求及时据实登记。六是用水户明白卡、饮水安全达标政策知晓情况。抽查农村用水户明白卡是否发放到户并张贴上墙,是否存在管护人员信息不准确问题;是否存在用水户不知情的问题;围绕农村饮水达标四项指标:水质、水量、取水时间、供水保障率等指标常识,抽查饮水户饮水安全达标政策知晓情况,是否存在饮水安全达标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二、时间安排

(1)督查阶段。(7月8日至7月12日)全面排查辖区内农村安全饮水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和问题整改台账,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检查组及时将当天排查问题,以书面整改通知单,反馈镇、村立行立改。

(2)整改阶段。(7月12日至7月19日)对照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对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各镇深入研判,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整改,确保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三、检查分组

总负责: 王溪泉  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组长: 禹纪奎  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下设五个工作组,实行片区负责:

第一组组长:禹纪奎  成员:吕波、余凡、刘荣娥

负责区域:熨斗镇、喜河镇、后柳镇

第二组组长:周晓鹏  成员:吴维银、颜礼龙、胡 娟

负责区域:城关镇、曾溪镇

第三组组长:黄坤宏  成员:尹宜斌、吴真龙、马 丽

负责区域:饶峰镇、两河镇

第四组组长:刘 卓  成员:周 鑫、廖 凯、谭继亮

负责区域:迎丰镇、云雾山镇

第五组组长:任三强  成员:王 娟、叶必伟、刘汉青

负责区域:中池镇、池河镇

四、工作要求

1、夯实整改责任。各镇政府是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对检查组责任反馈的问题,应及时安排部署,夯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2、及时检查反馈。严格落实工作组检查责任制,要对照督查重点,采取查阅资料、到户抽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全面掌握主体责任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类型,明确整改时限,及时下达督办整改通知单,责成镇、村整改到位。

3、强化监督问责。对反馈问题未能及时整改或推进缓慢的单位,我局将按照行业监管职能职责要求,将有关问题上报县政府,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附件:石泉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整改提醒通知单.rar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