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yjglj/2020-0060 公开日期: 2020-07-07 16:07
来源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概述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加大事故防范力度,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季度是事故高发季节,生产经营和旅游进入旺季,主汛期已至,高温酷暑、暴雨、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增多,极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特别是安全生产领域中,矿山水害、危险化学品爆炸和泄漏、水上交通、消防火灾、建筑坍塌、涉水溺水等事故易发高发;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进一步活跃,高温季节触电、机械伤害、露天高温作业等事故也随之增多;加之“七一”建党、“八一”建军、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等系列活动的举办,安全生产监管和各类事故防范压力增大、任务繁重。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属地、行管”要求,结合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继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和安全问题隐患整改治理,扎实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专项攻坚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评估工作,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冷静思考的头脑,对属地和分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丝毫不马虎、不松懈,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抓好第三季度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抓实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和水利、自然资源、发改、交通、公路、农业、林业、旅游、电力、气象、铁路等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原则,针对本辖区和本行业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特点制定工作方案,扎实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应急准备和预案演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认真抓好雨季防汛防滑安全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及时发布各类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信息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要场所部位的检查巡查,超前排查、超前治理和超前防范,落实安全生产和防汛防滑、抗洪抢险责任,发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有效避免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当前,我县正值主汛期,极端天气将进一步增多,区域性暴雨和强对流天气将同时出现,城区集镇内涝、雷击、洪水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易发,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危机感,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认识和应对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二)扎实开展企业主体责任集中执法行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执法重点,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解决安全生产执法“宽、松、软”问题为突破口,不断强化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加快推进第三方机构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按照3月31日县安委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三方机构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石安委会发〔2020〕20号)精神,加快推进各行业领域重点及规上企业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评估,按照工作推进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完成辖管企业安全检查评估工作,按要求将工作方案、服务协议、安全检查评估报告等资料报县安委办备案,并抓好检查评估诊断安全问题、风险隐患的整改和闭环管理具体工作,彻底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演变升级导致事故发生。全面构建政府、企业和第三方机构 “三位一体”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新模式,逐步建立“政府支持引导、部门依法监管、中介规范服务、企业尽责履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部署,按照任务要求、时间安排和阶段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安全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健全体制机制,全力抓好以落实2个安全生产专题、夯实3项安全生产责任、加强4项执法领域建设、完善5个制度保障机制和深化19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三年整治行动具体工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努力实现“一遏制(遏制较大及其以上事故)、两下降(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下降)的工作目标。

(五)推进粉尘涉爆企业专项评估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市县安委办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县粮食加工储存、木制品加工、纺织缫丝、金属制品加工等企业涉爆粉尘辨识确认和作业场所安全评估专项报告结论,对我县6户存在发生粉尘爆炸事故风险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主体监管责任划分原则,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涉爆粉尘作业场所专项评估报告》中提出的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牵头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主体监管部门,制订详细具体的整改方案并指导辖管企业完成具体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风险有效管控、事故隐患消除到位,并邀请市县专家验收销号,确保实现闭环管理。

(六)全面做好全县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溺水事故是危害学生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我县水系发达、水情复杂,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清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患未然的理念。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工作责任体系。县教体局对本辖区学生防溺水工作负总责,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学校负责抓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落实学生在校期间防溺水工作的主体监管责任。其它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监管责任。

(七)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镇、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加强中暑急救和自救互救宣传培训,严防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夏季中暑中毒安全事件发生。

三、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省市安排部署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执法行动,不断延伸拓展执法行动范围和领域,结合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抓好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稳定、万无一失。

(一)城市燃气专项整治。由县住建局牵头,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是否配备安全设备、人员和车辆;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燃气用户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是否有检查记录和宣传资料;是否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是否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

(二)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由县交通牵头,重点整治辖区到港船舶及辖区内船舶、港口、渡口及其经营者和旅游游船、画舫、快艇及乡镇船舶。坚持取缔达到报废年限船舶、老旧船舶、载运危险品船舶和“三无”船舶。整治船员秩序、整治通航秩序,严把船舶现场监督和船舶检验关,严防水上运输安全事故发生。

(三)民爆物品专项整治。由公安局牵头,重点整治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安全合规运营情况,民爆物品运输环节动态管理情况、爆破作业单位规范安全使用情况,民爆物品储存仓库储存安全和管理情况等,严厉打击违反销售、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过程安全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不断提高民爆物品专控专管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流动摊贩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购进验收记录台账、餐饮餐具清洗保洁、食品原料及成品半成品贮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食品留样和感冒用药等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五)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重点检查宾馆、学校、饭店、商场、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所及相关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器械等特种设备设施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重点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及周边场所、石油化工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落实清单式隐患排查和督改责任 。对老旧场所、消防产品领域以及家庭加工作坊、彩钢板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动车、“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面防范因夏季用电高峰引发的电器火灾。

四、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迅速行动,积极推动落实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完备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实效。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特别是做好汛期等关键节点时段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24 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抄送: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