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115 | 发布日期: | 2020-05-14 11:14 |
来源 | 石泉县水利局 |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即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运行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效运行。根据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际,现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即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运行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效运行。根据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际,现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石泉县(县、镇、村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xlsx
石泉县水利局
2020年5月14日